根据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国家药监局、公安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将甲氧依托咪酯等3个品种增列入药用类精神药品目录(见附件),现予以发布,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。 特此公告。 附件:药用类精神药品目录增列品种
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
2026年7月6日
附件请至官网下载:https://www.nmpa.gov.cn/xxgk/ggtg/ypggtg/ypqtggtg/20260707142323155.html